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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視公司上下總共六百多名員工,
然而在辦公室的8~10個小時裡,我總是一個人。



一個人接案
一個人找資料
一個人借帶子
一個人剪接
一個人燒光碟
一個人投標
一個人寫企畫書
一個人擬合約
一個人上簽呈
一個人追公文
一個人開申請單
一個人催帶
一個人貼標籤
一個人開發票
一個人寄帶
一個人催款



這樣充實(?)而忙碌的生活,我過了兩年,說不孤單是騙人的。
經常看著同事們三三兩兩一起出去吃飯,湊堆痛罵老闆或討論昨晚看的電影,
在路上遇到拎著一堆便當的我,笑著問:『又幫大家買便當啊?』而我也笑笑。



回家之後,還是一個人。



永遠得用鑰匙開門,永遠得先開燈,永遠不會有人說:『妳回來了!』
洗澡中途沐浴乳用完,沒有人會幫忙遞進來,必須濕淋淋地自己出去拿;
病到命都少了半條,除非硬撐出門看病,否則可能就這麼客死異鄉;
看喜劇一個人笑,看悲劇一個人哭,好處是可以哭得很醜沒關係;
已經習慣走進餐廳告訴服務生「一位」,正在練習自己去電影院看電影。



也不是不能找朋友,只是想到大家約會的約會、忙的忙,真的不好意思找,
儘管一個人的優點還是很多,不過對我來說,一個人,未免也太寂寞..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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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nasea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