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和黨籍花蓮縣議員劉曉玫11日召開記者會,揭露一名
詐欺累犯「葉許世賢」專門找小吃店及美容院等平民百姓詐騙,金額達
兩億元。七月九日葉許世賢夫婦在板橋被捕,結果士林地檢署濫用自由
心證,居然以四萬元諭令交保,受害者簡小姐在記者會泣不成聲說,她
先生因此倒病不起,今年初含恨而終。


劉曉玫指出,葉許世賢原本在台北汐止、南港一帶從事詐騙活動,金額
達兩億元以上,遭受士林地檢署三項通緝罪名,因此逃亡到花蓮;葉嫌
在花蓮其間賊性不改,利用投資房地產或代付綁架贖金等名義,連哄帶
騙刮走小吃店老闆七千五百餘萬元,導致邱姓老闆憂心而死。


劉曉玫表示,花蓮警方偵察此案達半年之久,據線報在日前逮捕葉嫌,
眾多受害人本以來為可以討回公道,沒想到士林地檢署竟以「四萬元」
交保詐騙金額逾兩億的常業詐欺犯,他的同居人盧進財(56歲)則獲警
方飭回。葉嫌更以「人身安全」為由,要求警方載送回家,警方居然以
鳴笛飛快車速「護送」葉嫌返家,看在受害人眼裡真是情何以堪。

高志鵬認為,地檢署裁定交保的處分相當可議;首先,葉嫌本身已是三
項詐欺罪的通緝犯,為了避免葉嫌再次逃亡,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
一項,法官應裁定收押。


再者,葉嫌詐騙的金額超過兩億,犯案超過數十件,符合刑法第340條
常業詐欺罪,「處一年以上,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」屬於「重罪羈押」標
準;另外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7項(常業詐欺),亦可進行「預
防性羈押」。


他表示,任何一項條文都有足夠的理由將葉嫌收押,檢查官這樣草率的
處分是置人民安全不顧,這樣的輕率讓嫌犯交保,會讓人民產生法律保
護壞人的錯誤觀感。


花蓮縣議員劉曉玫與立委高志鵬共同呼籲檢察官必須儘速提出抗告,不
要讓重大的商業詐欺罪犯有再次逃亡機會,造成民眾慌恐。


劉曉玫說,葉嫌以假名行騙,如果不趁這次機會讓他接受法律制裁,接
下來可能有更多受害者,產生更多社會問題。


劉曉玫與簡姓受害者等代表公布葉嫌相片,呼籲社會大眾提高警覺,不
要讓詐騙集團得逞,也提醒大家,任何投資案都要經過仔細查證,避免
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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